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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外聘用制人员2015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部门、各院(系):
现就我校2015年度编外聘用制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编外聘用制人员
二、考核内容、考核标准
编外聘用制人员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参照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度工作人员考核的通知》中的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执行,主要考核其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三、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填写《潍坊医学院编外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人所在科室、教研室(实验室)根据其工作情况,写出考核意见;
3.被考核人所在部门、院(系)对科室、教研室(实验室)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晋升一级校龄工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不晋升校龄工资。
2.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续聘资格;年度考核被确认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1.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2.考核工作结束后,填写《潍坊医学院编外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请于2016年1月18日前,将《潍坊医学院编外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潍坊医学院编外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
附件:
1.潍坊医学院编外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潍坊医学院编外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6年1月12日
潍坊医学院编外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面打印).doc潍坊医学院编外聘用制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