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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rsc    发布时间:2016-03-07 浏览次数:367

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鲁教师字〔20091号)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共3,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符合《细则》规定免试要求的人员可以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

  (二)考试地点。在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潍坊学院设立考点,我校统一选择潍坊学院考点。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起止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6319

10:0011:30

综合

90分钟

2016319

14:0015:00

高等教育学

60分钟

2016319

15:3016:30

高等教育心理学

60分钟

  (四)补考安排。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2015年度、2016年度考试不合格人员均参加此次补考。

考试日期

考试起止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2016514

10:0011:30

综合

90分钟

2016514

14:0015:00

高等教育学

60分钟

2016514

15:3016:30

高等教育心理学

60分钟

    二、考试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正常考试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完成岗前培训网上学习任务的考生须在201634日至8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

    2.学校审核。学校于201639日至12日通过“系统”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6317日至19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补考报名程序。

    1.考生提交补考申请。2015年度、2016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须在2016418日至22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2015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须重新注册报名,2016年度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考生使用原有信息直接登录报名。

    2.学校审核。学校于2016423日至26日通过“系统”对补考人员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补考报名表,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后,将扫描件上传“系统”。

    3.网上打印准考证。补考人员请于2016512日至14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如遇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由人事处统一与省高师培训中心联系解决。

三、考试收费

科目一及科目二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科目三考试不收取费用。

四、考试成绩及使用

  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周后公布,考生可登陆“系统”进行查询。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由省教育厅颁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合格证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凭证之一。

  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经补考仍有科目不合格的,原合格科目成绩不再有效,须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并重新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考试过程中有违纪或者作弊行为的,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电话:8462010    联系人:郝荣霞   孙丽

  

                                     人事处

                                   2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