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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要求,现将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凡2016年准备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我校在职教师,半年内未体检或体检项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的,均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填写《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
友情提示:今年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体检时可同时携带《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8462010
人事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