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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参加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班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8号)要求,我省将遴选相关课程(《国际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部分教师参加培训,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班邀请教育部领导介绍“马工程”的进展和重点教材使用情况,邀请《国际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等6种“马工程”重点教材编写课题组首席专家、主要成员讲解教材的指导思想、编写意图、总体框架以及需要把握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任课教师吃准吃透“马工程”重点教材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对“马工程”重点教材的理解和运用上,推动教材优势向教学优势转化,使“马工程”重点教材得到更广泛的使用。
二、培训时间
示范培训班分两期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期:4月10-13日,4月10日下午报到,13日下午离会;培训教材为《国际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第二期:4月18-21日,4月18日下午报到,21日下午离会;培训教材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
三、报名
1.参训教师推荐条件
副高级职称以上,连续三年以上在法学专业类相关专业讲授本课程或相关课程,优先推荐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特别是相关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学名师参加培训。
2.推荐名额
每门课程可推荐教师1人,由省教育厅遴选部分教师参加教育部的示范培训(推荐结果、培训地点另行通知,只有纳入推荐范围的教师参加教育部示范培训,其他教师不参加)。
3.相关费用
示范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其中,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由所在院校报销,教师先用公务卡支付,回校后再报销。
请于2017年3月22日(周三)前将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1)发至shzk@wfmc.edu.cn,纸质版由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办公楼532房间。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8462010
人事处
2017年3月21日
附件1.推荐参加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示范培训班教师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