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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发布者:rsc    发布时间:2017-04-20 浏览次数:303

院(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处《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179号)要求,我校可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省教育厅将通过组织评审等程序,遴选2名候选人向教育部推荐,并遴选10名先进典型,在教师节期间通过省教育厅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享有很高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群众公认,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推选名额

各院(系)根据推选范围和条件推荐1名教师,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推选时间

推荐候选人有关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第二、四项纸质版材料请于4月25日(周二)前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53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zk@wfmc.edu.cn。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0536-8462010


人事处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17〕9号).doc

附件2.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鲁教师处函〔2017〕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