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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2021学年师资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rsc    发布时间:2020-06-03 浏览次数:1213

学院: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请各学院根据《潍坊医学院教师在职培养管理规定》(潍医人字〔20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要,统筹安排,拟定2020-2021学年师资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类型

(一)学历学位教育

在职博士、定向博士、统招博士、博士后。

(二)访学进修

1. 出国访学。包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各类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山东省政府资助的公派留学项目、学校资助的出国访学和自费出国留学。

2. 国内访学。目前为学校资助的国内访学。

二、申报条件

(一)报考博士条件:工作满一年的教师均可申请报考,但报考专业须与所从事专业一致。

(二)各级各类访学进修条件,详见附件5

(三)访学起始时间为20209月至20218月期间。

三、申报流程

1. 学院规划。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要求做好师资培养规划,按规划分批次派出教师进修学习。

2. 学院推荐。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访学进修申请表》或《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教师申请进博士后流动站审批表》。各学院按照相关条件要求,对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

3. 受理审批。人事处复核报学校审批(上级公派的须经上级批复),形成年度师资培养计划,并反馈各学院。访学资格保留至20218月,未出行视为放弃资格(上级公派项目以上级通知资格保留时间为准)

4. 离校手续。被批准参加访学进修或考取博士的教师,离校前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返校后按协议规定进行考核。被批准博士后进站学习的教师,进站前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5. 考核报销。学院按协议规定审核进修教师的论文发表学术讲座、合作交流情况,并于每学期末到人事处办理报销及备案手续。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202073日(周按要求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同时将今年申报省公派留学项目的老师汇总入内)及相应申请表(附件2/3/4,一式两份报人事处专技科532房间,电子版发至shzk@wfmc.edu.cn

五、几点说明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现有师资状况,科学制定本单位2020-2021学年师资培养计划,学校一般不受理中途追加的计划。

2. 应积极鼓励本单位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45周岁及以下未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及辅导员均须攻读博士学位

3.为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学院在外进修人员一般超过本单位总人数的15%,超过15%的单位,应暂缓派人外出进修、学习。

4.学院在制定师资培养计划时,应推荐具有良好师德修养和较好发展潜力,能安心教学、科研等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培养,优先考虑中青年教师和重点、紧缺学科教师的培养。

5.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优先申报上级资助的各类访学。

6.申报人认真填写申请表,提前与进修单位做好沟通,一旦批准,不得更改。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访学成行的,学校五年内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访学申请。

7.已获批2019-2020学年访学资格但未按规定出行的,如有特殊情况需做出书面说明,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送人事处。如无正当理由,学校五年内不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访学申请。已获批上级资助访学项目的,不得延误出行。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8462010 

    附件:

1.师资培养计划汇总表

2.教师访学进修申请表

3.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4.教师申请进博士后流动站审批表

5.各级各类访学申请条件                          

附件1-5.zip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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