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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rsc    发布时间:2021-06-03 浏览次数:1054

部门、学院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鲁高师认函〔20211,现就做好我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通过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因证书遗失需补办的,属于补发;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信息有误需换证的,属于换发。

二、处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620日前)。个人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以下简称省认定系统,http://sdgspxpt.gspxonline.com),完善个人信息后,通过相应通道进入补发换发程序,下载《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并上传扫描件。

申请换发的需将原证书交至所在单位,以学院为单位于620上午下班前交至行政楼532。因证书信息有误申请换发的,需上传佐证材料。姓名、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上传户籍所在地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扫描件。申请补发的无须上传佐证材料。

(二)高校初审。

(三)教育厅复审并制发证书。

人事处    

20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