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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方案
发布者:rsc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166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山东省人社厅、教育厅《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聘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2117号)、《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潍医人字〔202114号)《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法》(潍医人字〔20232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聘任范围

符合晋升高一层次(层次是指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岗位设置数量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总编制和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特别是高水平大学建设、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需要,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按需设岗、按岗聘用。

教师系列:教授13名;副教授35名;讲师8名。

辅助系列:正高级1名;副高级6名,其中实验系列2名,会计系列1名,工程系列1名,档案、图书、研究系列2名;中级7名。

    三、聘任的标准及工作原则

    (一)聘任标准条件

符合《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法》(潍医人字〔202320号)或《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潍医人字〔202114号)规定的标准条件。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注重思政育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的第一标准,实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重视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2.坚持五育并举,重视体育美育劳育。强化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育人功能,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让学生实现全面发展。

3.突出能力评价,强调成果质量。落实破除四唯、扭转“SCI至上,突显教书育人的质量评价导向,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的评价,体现重人才培养质量、重科学研究水平、重医疗服务能力、重社会贡献的综合评价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对重大贡献业绩显著的人员评聘优先,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贡献导向,注重对学校发展的影响力。在学校大学更名、博士授权点建设等重大事项、重点任务做出优异成绩,向公共卫生、临床医学等博士授权点建设学科进行倾斜。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在教育教学改革、科技创新、学科专业建设、医疗服务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教师,予以考虑,体现对学校发展的贡献。

5.坚持岗位管理,按需设岗、按岗评聘。坚持公平公正、注重竞争、强化监督、择优聘用。落实学院职称岗位聘用的主体地位,根据学院副教授推荐情况,学校等额推荐。

四、工作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程序按《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法》(潍医人字〔202320号)规定执行。具体日程详见附件1

五、相关说明

    (一)学术检索问题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在申报表等相关表格中填写的所有论文、著作、教材均须进行学术检索。学校不再进行统一检索,由申报人员自行提交检索报告。

    (二)材料填报问题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所及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118日。

    六、工作纪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程序要求严格,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传达学习《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法》(潍医人字〔202320号)和《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潍医人字〔202114号),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严格程序,严守纪律。各学院、各部门、各评审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聘任条件和程序,严肃聘任工作纪律。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监督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查处违纪案件。对违反聘任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严肃查处。

(三)强化诚信,认真审核。申报人员要强化诚信意识,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供各种证明材料,严格遵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并做出书面承诺。申报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已聘任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和政纪处分。

联系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8462006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日程安排表

2《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办法》(潍医人字〔202320号)《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潍医人字〔202114号)(见学校OA办公系统)

3.潍坊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填报办法

4.潍坊医学院关于严肃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纪律的规定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报送材料要求

6申报人员所填表格

7供学院参考的资料

(附件13-7见部门/学院邮箱)

 

人事处            

                              2023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