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组字〔2019〕11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推荐45岁左右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优先推荐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的学者。
3.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学术造诣深,2014年以来,发表出版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海外重要奖项。
5.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在一线从事科研、攻关等工作,2014年以来,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海外重大科研项目。
6.全职选聘申报人选须是申报单位在岗在册工作人员(外籍人才以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与申报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要达到9个月以上。兼职选聘申报人选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要达到2个月以上,须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的学术科研水平,与申报单位合作密切,有明确的合作项目,目标任务明确,能够填补我省重要学科、领域空白。省内人选不实行兼职选聘。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全职选聘申报人选,可通过提交代表性成果(比如具有原创性科研成果,或科研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临床一线取得突出成就等)破格申报,代表性成果须能真实反映人选科研水平和贡献度,一般须不少于3位同一申报方向知名学者出具评价意见。
(二)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
1.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或引进后全职来申报单位工作。
4.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潜能,申报时首位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是院士、“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等领衔的创新团队成员;或在全球TOP200高校(参照2016年度至2018年度排名)、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参照2016年度至2018年度排名)有正式教学、科研职位;或是全球TOP200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全球TOP200高校、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研究1年以上。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全职选聘申报人选(年龄除外),可通过提交代表性成果(比如具有原创性科研成果,或科研成果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临床一线取得突出成就等)破格申报,代表性成果须能真实反映人选科研水平和贡献度,一般须不少于3位同一申报方向知名学者出具评价意见。
其他详见《通知》(鲁组字〔2019〕11号)要求。
二、推荐数量
各院(系)可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不限数量。
三、推荐程序
学校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推荐,经学校研究后择优上报。
四、几点要求
1.做好泰山学者申报工作是贯彻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学校2019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组织,提高质量,确保我校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有较大提高。届时,学校将按照即将出台的《奖励性绩效分配暂行办法》,对院(系)人才与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兑现相应的奖励性绩效。
2.各院(系)将推荐候选人简要材料于3月15前报行政楼532房间。
联系人:黄爱文
电 话:8462577
邮 箱:rcgz@wfmc.edu.cn
人事处
2019年2月28日
附件1:鲁组字【2019】11号_关于做好2019年泰山学者特聘专家计划和青年专家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19年泰山学者申报摸底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