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本学期即将结束,人事处将集中办理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访学进修、网络培训及英语证书考试费用报销等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
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但未到人事处登记的教师,请于6月21日前携带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各2份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及时发放博士学位补贴(补贴金额按照与学校签订的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为准)。
二、教师访学进修报销
1.教师访学结束一周内须向人事处及所在院系报到;
2.教师访学结束一月内在所在院系开展一次学术讲座,汇报研修学习情况;
3.教师将《教师访学进修申请表》、发表论文、访学总结、相关鉴定材料(包括进修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进修计划、考核、鉴定等带红章材料原件)及报销单(※根据财务报销有关要求:请将报销单填写完整;经办人处本人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附进修协议复印件;出国人员还应附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外文报销单据需简要内容翻译)提交到所在院系,院系审核其论文发表及学术讲座开展情况;
4.院系汇总并携带教师进修学习总结、进修鉴定材料、报销单,于6月21日(星期五)前集中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5.关于报销金额:按照与学校签订的进修协议中资助标准内报销。
三、网络培训报销
根据计划完成网络培训的教师请将培训发票(发票上本人签名,无需粘贴报销单)、结业证书及学习总结提交所在部门或院(系),各部门、各院(系)汇总并于6月21日前携带以上材料集中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四、外语水平考试报销
对于已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或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或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证的教师,请将报销单(单据请填写完整,附出差审批单,经办人处本人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报销内容可包括考试费用、车票、住宿费、差旅费)和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交到所在部门或院(系),各部门、各院(系)汇总并于6月21日前携带以上材料集中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8462010
人事处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