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上半年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访学进修、网络培训及外语水平考试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rsc  发布时间:2019-05-24   浏览次数:698

各部门、院(系):

本学期即将结束,人事处将集中办理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访学进修网络培训及英语证书考试费用报销等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教师在职取得博士学位补助发放

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但未到人事处登记的教师,请于621携带博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及时发放博士学位补贴(补贴金额按照与学校签订的攻读博士学位协议为准)

二、教师访学进修报销

1.教师访学结束一周内须向人事处及所在院系报到

2.教师访学结束一月内在所在院系开展一次学术讲座,汇报研修学习情况;

3.教师将《教师访学进修申请表》发表论文访学总结相关鉴定材料(包括进修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进修计划、考核、鉴定等材料原件)报销单根据财务报销有关要求:请将报销单填写完整;经办人处本人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附进修协议复印件出国人员还应附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外文报销单据需简要内容翻译提交到所在院系,院系审核其论文发表及学术讲座开展情况

4.院系汇总并携带教师进修学习总结进修鉴定材料、报销单,于621(星期前集中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5.关于报销金额:按照与学校签订的进修协议中资助标准内报销。

三、网络培训报销

根据计划完成网络培训的教师请将培训发票发票上本人签名,无需粘贴报销单结业证书学习总结提交所在部门或院(系),各部门、各院(系)汇总并621日前携带以上材料集中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四、外语水平考试报销

对于已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或新托福网考总分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平均分6.0及以上或BFT考试(高级)成绩合格证的教师,请将报销单单据请填写完整,附出差审批单,经办人处本人签名并注明联系方式,报销内容可包括试费用、车票、住宿费、差旅费)和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交到所在部门或院(系)各部门、各院(系)汇总并621日前携带以上材料集中到人事处532房间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8462010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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