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度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录取名单的通知
发布人:rsc  发布时间:2019-06-04   浏览次数:1660

各院(系):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度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录取名单的通知》(鲁教外函201927号,附件1)现将录取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派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人员名单

    2019年度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录取名单(12个月):石福艳、周进、孔雨佳。

    2019年度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省校联合培养计划”出国留学人员名单(12个月):李文通、刘志军、吕娥、苏文霞、刘瑜、杨婷婷、孙丽娜、冯卫国。

    二、出行时间

    被录取人员公派出国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10月31日。留学人员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学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成行的,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不再延期,且不得申报2020和2021年度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被录取人员原则上不得改变留学国别,不得延长、缩短或中断在外学习时间。

    三、外语水平

    外语成绩未达标的应在派出前参加规定的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考虑到BFT考试已经取消WSK考试在我省的考点也已取消,2019年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对外语成绩要求予以适当调整,除申报通知中规定的外语条件外,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也可认定为外语水平达标:(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或合格水平;(二)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申报学校资助出国访学外语水平标准参照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外语水平标准执行。

    四、资助标准

    2019年度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标准如下:留学期限为12个月的,资助人民币10万元。“省校联合培养计划”出国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为12个月,每人资助人民币5万元,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标准给予出国留学人员5万元人民币的资助。

    五、行前培训

    录取人员派出前须至少参加一场由教育部组织的“平安留学”行前培训会,2019年由我省有关高校协办的培训会场次信息见附件2培训费用凭正规发票到人事处报销,出行前需登记培训有关信息

    六、出行手续

    1.出行前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订省公派出国访学协议,并缴纳保证金等。(具体可咨询宋涛老师,8462238)

    2.出行前根据人事处进修访学离校流程办理有关手续。

    3.关于资助证明,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模板,工资金额从财务处开具收入证明,带修改后的资助证明到人事处532办理。

    七、其他说明

    被录取人员如派出前5年内曾获得或在本项目出国留学资格有效期内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山东省青年教师成长计划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等资助的,本资助自动取消,如发现有同时接受多个项目资助的出国留学人员,暂停所在学校下一年度申报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孙丽       联系方式:8462010

  

    附件:

 1.(鲁教外函〔2019〕27号)关于公布2019年度教育系统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录取名单的通知.pdf

 2.关于组织参加 2019年平安留学行前培训会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