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人:rsc  发布时间:2019-06-25   浏览次数:1530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评选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专任教师;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党政管理人员(含辅导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山东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办发〔201217号)有关规定,评选对象重点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任务。2018年教学效果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近三年来,业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获得省部级成果奖;或以前五位获得厅局级成果奖;或以前三位获得地市级(校级)一等奖;或以前两位获得地市级(校级)二等奖;或以首位获得地市级(校级)三等奖。

2)参与国家级或以前五位参与省部级或以前三位参与厅局级或以首位承担地市级(校级)项目;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SSCIEI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或有效职务发明专利1项;

4)在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三等及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奖;

5)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研究生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士、硕士学位论文及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

6)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校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

7)医疗技术精湛,在诊治疑难、危重病症等方面表现突出;

8)在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优良,积极主动为师生服务,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3.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敢于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工作效率高。

三、评选比例

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名额总数占本单位参评人员总数的8%

四、评选组织

全校共划分22评选单位:机关党委、教务学工党总支、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虞河校区党总支、图书馆、附属医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临床医学院、康复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麻醉学系、医学影像学系、外语系、心理学系、医学检验学系、学生辅导员。各评选单位成立相应评选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本评选单位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学生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

各评选单位对本单位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决定。

五、表彰奖励

1.学校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发放1000元的奖励性绩效,附属医院编制的奖励性绩效由附属医院承担;有关材料载入本人档案。

2.省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中产生。

六、工作要求

1.各评选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坚持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做到好中选优。

2.要严格评选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对评选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分别填写《潍坊医学院优秀教师登记表》和《潍坊医学院先进工作者登记表》,评选结果汇总表和个人填写的相关登记表请于710前报人事处(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到浮烟山校区行政楼530房间,电子版发至rshk@wfmc.edu.cn)。

附件:

1.潍坊医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登记表

2.潍坊医学院2018-2019学年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潍坊医学院

                2019625

2018-2019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相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