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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二医科大学
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强化平台建设,精准引才育才,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山东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22〕4号)、山东省《人才引育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潍坊医学院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潍医人才20条”)。
一、大力吸引培养顶尖人才
(一)顶尖人才突破计划。对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等顶尖创新人才,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项目经费资助,给予个人500万元生活补贴,年薪不低于300万元(税后);对柔性引进的两院院士等顶尖创新人才,给予500万元左右的项目经费资助,年薪不低于50万元(税后);学校提供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
(二)“一事一议”引才计划。对引进的国内一流或顶尖创新人才团队,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项目经费资助;对符合省市重大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项目支持。待遇双方协商,学校提供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对全职引育的国家级人才,除享受国家政策支持之外,学校给予500万元左右的项目经费资助,给予个人200万元生活补贴,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税后);学校提供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
二、优先支持重点人才发展
(四)泰山系列支持计划。对全职或兼职引育的泰山学者攀登专家,除每年享受山东省80万元的综合资助外,学校支持待遇与“高端人才引领计划”一致。对全职引育的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除每年享受山东省40万元的综合资助外,学校给予200万元的平台建设经费,聘期(五年)内每年提供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兼职引育的泰山学者特聘专家除每年享受山东省20万元的综合资助外,学校给予100万元的平台建设经费,聘期(五年)内每年提供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全职引育的泰山学者青年专家除每年享受山东省25万元的综合资助外,学校给予100万元的平台建设经费,聘期(三年)内每年提供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全职引育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除享受山东省的综合资助外,学校给予200万元的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经费,聘期(三年)内每年提供2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对全职引育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除享受山东省的创业资助外,学校给予100万元的创业经费,聘期(三年)内每年提供10万元的创业经费资助。
(五)青创人才支持计划。对研究型团队聘期内(三年)省财政拨付的200万元经费,用于人才引进的经费不低于50%;已纳入省“高水平学科”等重点工程建设经费支持的团队,学校匹配200万元经费,用于人才引进的经费不低于50%;对技术技能创新、文化创作、社会服务团队聘期内(三年)省财政拨付的100万元经费,用于人才引进的经费不低于50%,学校匹配100万元经费用于人才引进。
(六)青年博士及团队支持计划。对引进的优秀博士,提供20-60万元的购房补贴,按照山东省届时政策享受“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支持,按照潍坊市届时政策享受五年18万元的生活补贴、30万元的购房补贴;提供5-60万元的科研启动金等政策支持。对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和团队,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给予经费支持,并在成员选聘、条件配备、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支持。配齐建强高素质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七)博士后支持计划。吸引优秀博士来校全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在站工作期间实行协议年薪制,年薪25-40万元(税前),学校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待遇;每月提供1500元的租房补贴,提供15-25万元的科研启动金,按照潍坊市届时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全职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前,可申请参加学校每年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三、加大青年人才培育力度
(八)新职工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专家讲座、教师基本功比赛、专项培训和教学工作坊等活动,促进教师能力提升。新进教师第一年完成基本工作量的50%可视为完成;博士教师来校工作满2年可参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九)在职学位培养计划。对于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可给予一年脱产学习时间,脱产学习期间工资全额发放,达到额定教学工作量视为完成,享受奖励性绩效中的岗位部分,业绩绩效由学院根据实际工作业绩发放。对于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学校给予自然科学类4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的资助。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15万元、人文社科类5-8万元,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十)优秀青年教师访学计划。一是每年支持30名有潜力的青年教师赴国内Top名校开展学习交流,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属上级公派的,除上级资助经费外,学校给予资助自然科学类0.8万元、人文社科类0.5万元;属学校公派的,学校给予1.5万元/半年、2万元/年的资助。期间达到额定教学工作量视为完成,工资全额发放,享受奖励性绩效中的岗位部分,业绩绩效由学院根据实际工作业绩发放。二是每年选派30名左右教师赴国境外访学研修,属上级公派的,除上级资助经费外,学校给予2万元资助;属学校公派的,学校给予8万元/年的资助。期间达到额定教学工作量视为完成,工资全额发放,享受奖励性绩效中的岗位部分,业绩绩效由学院根据实际工作业绩发放。
四、激励人才充分发挥作用
(十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奖励计划。设立教学名师、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奖、教学研究与成果奖、教学质量奖、学科与技能竞赛奖、国际课程协调员奖等,发放奖励性绩效,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设立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导师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实践成果奖等,发放奖励性绩效,鼓励教师积极从事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的创新活力。
(十二)科学研究奖励计划。加大创新平台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方向,对获得的科研成果、科研论文、科研项目、学术专著、智库成果等标志性科研业绩,学校给予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并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才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根据需要提供会议经费资助,对于成功举办的,给予会议主要负责人2万元奖励性绩效。
(十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计划。将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学科竞赛等纳入业绩评价体系,发放奖励性绩效,提高教师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
(十四)职称优先晋升计划。落实破“五唯”评价改革,针对学科发展差异,制定“分类定制式”的职称评价标准,设立“人才直聘”绿色通道,实施代表作评审制度,让优秀人才特别是具有标志性成果的人才脱颖而出;对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以及思政课教师,学院在不低于学校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可单独制定自己的职称评价体系,单列标准,单设计划,单独评审;其他学科逐步放开,发挥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
五、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按照学校《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选拔优秀的管理人才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实施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设立专项经费,加大投入,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逐步落实党务干部双线晋升机制,提高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按照不低于1:200标准配齐配强辅导员队伍,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明确辅导员双重身份双线晋升,单列标准、单设计划,畅通发展渠道。
(十六)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完善实验技术人员发展机制,加大实验技术人才引进力度,建立有利于实验技术人才发展的岗位管理、职称聘任、培养培训、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机制,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十七)支撑保障队伍建设计划。以专业性强的技术技能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安全保卫、法律服务、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工程技术、后勤保障、新闻媒体、信息网络、图书资料、教育技术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六、强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十八)落实党管人才工作责任。构建完善党管人才责任体系,定期召开人才工作会议,坚持党委联系专家、校领导联系专家、学院班子成员联系专家三个制度,落实《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发挥好学院人才工作的主体作用,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管理、考核、服务等各环节工作,及时帮助人才解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
(十九)落实人才工作保障措施。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障领军人才培养、急需人才引进、人才工程实施和平台载体建设,优先保证各类人才队伍培养和培训。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施年薪制、协议工资制,足额兑现安家费、科研启动金;积极协调享受省市人才政策支持,确保安家费、生活补贴等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二十)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制作人才服务指南,不断完善各种服务措施和流程,为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深入挖掘人才典型,积极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在全校上下形成“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新风尚;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用心用情用功为人才办实事解难事,全力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生态环境。